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3-12 08:17:31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红山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对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常规巡察将聚焦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上轮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7504861239(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电子邮箱:hsqxc202402@163.com;接访地点:红山区检察院401室;群众联系信箱设置地点:检察院大楼东侧。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6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3月12日